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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安全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等机构的 通 知
【摘要】:
公司各部门、项目部:
按照上级文件精神,经公司经理层研究,决定成立湖北鄂西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安全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等管理机构。现公布如下:
一、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
组 长:谭光荣
副组长:谭昌军、聂道忠、祁志强、郑 宏、胡 冰
成 员:郑 瑞、曹继军、刘 健、刘宝斌、梁君宇、严伟超
孙孝林、宋永朋、田义斌、黄江华、陈永建、王 鹏
钟光华、赵伟泉、李红兵、王 超、许学良、唐 华
朱定兵、曾平昌、贺 凯、张治军、彭泽敏、周立涛、赵贤军、孙 孔、黄仙坤、刘世涛
公司分管安全领导:聂道忠
公司专职安全员:曹继军、彭泽敏
项目专兼职安全员:赵伟泉、陈永建、严伟超、李红兵
顾 雄、黄江华、 钟光华、王 超、
田义斌、张治军、许学良、赵贤军
记录员:彭泽敏
公司设安全综治部,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。
部长:曹继军
干事:彭泽敏
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综治部。
二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
组 长:谭光荣
副组长:谭昌军、祁志强、聂道忠、郑 宏、胡 冰
成 员:郑 瑞、郑 皓、孙孝林、王 鹏、刘世涛、严伟超、宋永朋、孙孔、赵贤军、韩 朝、黄仙坤、马 伟、郑泽进、李 斌、刘健、刘宝斌、胡俊雄、陈 琨
公司分管质量领导:祁志强
公司专职质量员:郑 瑞
办事机构设在质量管理部。
三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
组 长:谭光荣
副组长:谭昌军、聂道忠
成 员:祁志强、郑 宏、胡 冰、曹继军、梁君宇、曾平昌郑 瑞、 宋永朋、 王 鹏、 赵伟泉、唐 华、 顾 雄
孙孝林、严伟超、朱定兵、彭泽敏
记录员:彭泽敏
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综治部。
四、民事调解领导小组
组长:谭光荣
成员:谭昌军、祁志强、聂道忠、祁志强、郑 宏、胡 冰、曹继军、梁君宇、王 鹏、赵伟泉、朱定兵、唐 华、
顾 雄、孙孝林
五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
组 长:谭昌军
成 员:谭光荣、祁志强、聂道忠、胡 冰、郑 皓、张治军、
宋 鸿、曾平昌、刘宝斌、孙 孔、向 春、宋永朋
六、事务公开领导小组
组 长:谭光荣
成 员:谭昌军、祁志强、聂道忠、郑 宏、胡 冰、唐 华、
梁君宇、曾平昌、宋永朋、曹继军、孙孝林、朱定兵、金 晶、郑 瑞、孙孝琳
七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谭光荣
副组长:谭昌军
成 员:祁志强、聂道忠、郑 宏、胡 冰、宋 鸿、郑 瑞、宋永朋、梁君宇、曹继军、金 晶、唐 华
八、义务消防领导小组
组 长:谭光荣
副组长:谭昌军、聂道忠
成 员:祁志强、郑 宏、胡 冰、曹继军、 郑 瑞、
宋永朋、朱定兵、田义斌、赵伟泉、 贺志伟、刘丽民、李红兵、顾 雄、陈永建、 孙孝林、严伟超、贺 凯、 张治军、许学良、 钟光华、王 鹏、周立涛、杨 涛、胡俊雄、 陈 琨、
黄仙坤、韩 朝
记录员:彭泽敏
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综治部。
九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
组 长:谭光荣
副组长:谭昌军、聂道忠
成 员:祁志强、郑 宏、胡 冰、曹继军、 郑 瑞、
梁君宇、王 鹏、顾 雄、朱定兵、 严伟超、宋永朋、赵伟泉、贺 凯、李红兵、 陈永建、孙孝林、陈 毅、 钟光华、贺志伟、 周立涛、刘丽民、曾平昌、 杨 涛 、黄仙坤、 唐 华、孙 孔、韩 朝
十、六五普法领导小组
组 长:谭光荣
副组长:谭昌军
成 员:祁志强、聂道忠、郑 宏、胡 冰、曹继军、梁君宇、宋 鸿、曾平昌、郑 瑞、宋永朋、杨 涛、严伟超、唐 华、黄仙坤、赵伟泉、田义斌、李红兵、陈永建、王 鹏、孙孝林、孙 孔
十一、保密领导小组
组 长:谭光荣
副组长:谭昌军
成 员:祁志强、聂道忠、郑 宏、胡 冰、曾平昌、宋 鸿、郑 皓、邓 念、梁君宇、孙孝林、金 晶、刘 健、郑 瑞、曹继军、严伟超、刘宝斌、宋永朋、唐 华、任 芃、向 春、孙 孔
十二、设备管理领导小组
组 长:谭光荣
副组长:郑 宏、朱定兵
成 员:谭昌军、祁志强、聂道忠、胡 冰、曹继军、王 鹏、杨 涛、顾 雄、郑 瑞、宋永朋、周立涛、黄江华、陈 毅、范明军、贺 凯、唐 华、钟光华、贺志伟、马 伟、张践华、胡俊雄、赵伟泉、田义斌、王 超陈永建、严小冀
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